乌海市鑫源煤矿“430”特大透水事故讲解了2004年4月30日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发生的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87.5万元。文章详细描述了矿井的历史背景、企业性质变化、矿井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以及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察管理情况。矿井始建于1993年,经历了多次名称变更和股权转让,最终由魏连、刘权有、王守成、张虎生四人共同出资购得。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下采用非正规方式采煤,存在安全生产隐患。2003年,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评定为D类煤矿,有关部门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但该矿未执行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长达4个多月。2004年4月30日早班,带班班长何云志带领31名工人入井作业,最终发生了严重的透水事故。乌海市鑫源煤矿“430”特大透水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负责人、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本文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背景,提供了重要的安全生产教训,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监察力度,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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