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讲解了2007年5月5日发生在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28人死亡、2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83.44万元。该矿为私营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但煤尘具有爆炸性,且存在越界开采现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05工作面1#掘进头巷道深70米未安装局部通风机,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作业人员打眼时煤电钻电缆裸连短路产生火花引发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矿井弄虚作假、违法组织生产、劳动组织管理和一通三防管理混乱,以及多个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最终,2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理,其中包括蒲邓煤矿董事长、矿长郝英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该报告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一个警示案例,帮助其了解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改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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