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1.19”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6年11月19日凌晨1时20分左右,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隆信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实验生产噻唑烷过程中发生的甲硫醇等有毒气体外泄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谦、时任市长杨慧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依法处理。副市长刘玉华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成员来自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测检验、调查
2、取证、询问相关人员,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制定了防范整改措施。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包括天润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在建项目,以及隆信公司的基本情况。报告还具体介绍了天润公司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及发生事故装置的布置情况,包括3-氨基吡啶生产装置的改造和噻唑烷试验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以及合成噻唑烷的工艺流程。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1.19”中毒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化工行业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企业,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该报告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报告中的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建议,对同类企业在类似工艺流程中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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