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8.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基本情况:2010 年 8 月 2 日 23 时 19 分, 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登封公司三元东煤矿 11091 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初步核查,当班下井 127人,其中 111 人安全升井,9 人遇难,7 人下落不明。二、原因分析:(一)矿井没有认真落实煤矿防突规定和企业内部防突要求。一是没有严格按照区域防突设计进行施工;二是没有落实局部防突要求;三是不按防突规定进行现场防突预测。(二)矿井防突安全技术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未按防治煤与瓦斯突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对工作面突出敏感指标和临界值进行试验确定;二是没有认真落实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2、;三是对出现的突出预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三)矿井防突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高地应力危害认知不足;二是防突意识淡化弱化;三是防突知识和能力不足。(四)矿井日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严,隐患排查与安全管理不力,未能及时纠正该矿存在的没有落实防突规定和要求、防突安全技术管理有漏洞、防突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五)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管理、消除地质构造威胁等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六)相关安全监察部门的煤矿安全监管计划不科学、不合理,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未落实“全覆盖监管检查”要求,落实上级有关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防
3、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不力;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三、防范措施:(一)突出煤层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同地质情况应采取不同措施,严格做到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一旦发现有突出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快速撤离危险区域。(二)场必须严格执行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施工卸压孔,并按照措施规定深度参数进行施工。(三)在遇地质构造或异常情况,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停止作业,探明构造,测定突出指标,补充完善制定专项防突措施。(四)强现场防突管理和防突监管,加强揭煤管理,落实防突措施和效果达标,加强瓦斯地质超前探测工作,有效地指导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五)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知识,并进行针对性的灾害预防应急演练,真正提高从业人员整体防突、防灾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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