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煤矿“125”冒顶事故(1)事故发生经过2010 年元月 25 日 20 时,防突副矿长谢某主持召开进班会。当班进班 8 人,分2个地点作业:300m水平井底水仓砌碹作业3人,1122工作面机巷扩刷维修作业 3 人(大工匡某,小工周某,曾某),管理人员 2 人(带班矿长谢某,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工周某)。20 时 30 分,作业人员乘坐人车开始下井。 21 时,匡某、 周某和曾某到达 1122工作面机巷作业点,大工匡某负责扩修,小工周某负责搬运材料,小工曾某负责在 210 南大巷推车。21 时 10 分带班矿长谢某和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工周某到达 1122 工作面进行检查,检查时看到维修巷道前方出现
2、 3 处顶梁折断,大工匡某正在进行扩修(扩修时一般采用直接拆除原有支架),维修完的巷道支护整齐,进行了抬栌加固,巷道完好。谢某交代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此处盯守 20min 后前往 300m 水平水仓扩修工作面进行检查。23 时 30 分,小工周某第四次搬运坑木进入行人上山 2m 处时,听到 1122 机巷传来“轰隆”声,心想里面可能出事了,便跑到机巷扩修地点查看,看到机巷作业点被垮落的矸石堵塞,大工匡某被冒落的矸石掩埋。(2)事故原因及性质事故直接原因a.1122 机巷沿 2 煤布置,顶板为泥岩、砂质泥岩,抗压强度低;1122 机巷于2009 年 9 月 30 日布置完成,由于顶板压力大,维修不
3、及时,部分支架出现断梁折柱,具有极大的冒顶危险性。b.大工匡某维修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在没有采取抬栌、架设前探支护等方式加固维修地点支架情况下,违章撤除原有支架抬栌,使得巷道顶部松动离层的矸石突然冒落,将其当场压埋致死。事故间接原因a.顶板管理不到位。一是巷道维修时,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盯守;二是没有按照批准的技改设计施工,技改工程首采工作面的机巷仍使用支撑力小的木支护;三是扩修作业当头只安排一名大工维修作业,没有安排专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变化情况;四是平时对职工违章作业行为处罚力度不够。b.技术管理不到位。编制的机巷维修安全措施内容不具体,没有对支护材料的规格、 特殊地段加强支护措施提出具体
4、要求;没有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考试。c.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一是事故当班没有专职值班长,由瓦斯检查员兼任值班长;二是瓦斯检查员兼任安全检查员,且只配备了 4 人,数量不足。d.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对新入矿工人只培训了一天,培训时间少于 72h;二是全员轮训质量不高,内容不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安全副矿长、防突副矿长和部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照过期,没有及时复训。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针对 A 市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 A 市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举一反三,督促全市煤矿认真吸取蛇形山煤矿
5、“1.25”顶板事故教训。蛇形山煤矿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a.针对 1122 工作面机巷,该煤矿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贯彻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措施组织巷道扩修,严禁使用木支架支护,巷道断面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的要求。b.该煤矿必须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隐患整改到位后严格按照湘政办明电 6 号的要求组织技术改造施工。c.加强顶板管理。一是科学合理选择开采方法、支护材料和支护工艺,淘汰落后的木支护和巷道式采煤方法,将支护材料和工艺改革作为防范顶板事故的
6、关键手段;二是对在用巷道必须及时加固维护,并定期巡检,发现巷道变形、支架损坏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换;三是进行巷道维修时,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落实。d.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该煤矿必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持证上岗,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权责一致,奖惩分明,制订切实可行的经济处罚办法和制度,严惩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三违”行为,对采掘、维修作业必须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盯守,有效监督和及时制止职工的违章作业行为。e.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该煤矿必须配齐值班长、 瓦斯检查员和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要确保对新入矿工人 72h 的入井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对在职职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作业行为。A 市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合技改扩能矿井的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a.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矿主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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