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东庞井“1010”其它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10月10日发生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东庞井的一起锚杆机支腿伤人事故。该事故导致一名工作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91.3602万元。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许勤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昶指示冀中能源集团立即落实相关批示精神。随后,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分局迅速响应,成立由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矿业公安分局及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三位专家协助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实验、论证及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
2、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了事故性质与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报告还详细介绍了东庞矿及其东庞井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能力、采区布局、通风系统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内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东庞井“1010”其它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领域,特别是针对类似规模和条件的国有煤矿企业。该报告为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安全警示和指导,帮助其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对于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而言,本报告也为加强行业监管、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此外,这份报告对所有参与煤矿生产活动的员工具有教育意义,提醒他们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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