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煤神马集团河南长虹矿业“3.2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基本情况:2014 年 3 月 21 日,平煤神马集团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 13 人死亡。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长虹公司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采二 1 煤层为突出煤层; 二 1-21010 机巷掘进工作面在出现了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实际已进入突出危险区,未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性,继续掘进作业,工人修棚打穿杆作业扰动煤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二)间接原因:1.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二 1-21010 机巷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梨园矿长虹公司 2014 年度防突措施计划规定的区域防突措施,在
2、二 1-21010 机巷施工验证孔、措施孔和校检孔过程中均出现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和局部措施校检指标超限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性,仍继续组织人员冒险作业。2.未严格执行有关防突规定和措施。该矿明知道对0 米标高以深区域(含21 采区)的预测实际是开拓前预测,但仍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用于指导工作面采掘作业;在煤厚大于 4.2 米地段,未按本矿防突措施规定增加局部措施钻孔排数和数量;钻孔抽排时间未达到不低于 2 个小时的规定,且抽放管路未安装计量装置。3.现场管理不到位。掘进工作面未配备专职瓦检员,未按规定进行现场监钻, 事发时瓦检员不在掘进工作面;当出现喷孔现象后,现场人员没有
3、按照专项防突措施规定停电、撤人;二 1-21010 机巷局部通风机司机擅离工作岗位;在二 1-21010 机巷工作面掘进同时安排避难硐室掘进施工,造成在避难硐室施工的 5 人死亡,导致事故扩大。4. 矿井安全管理混乱。井下发现喷孔、顶钻、响煤炮、瓦斯异常等情况后,未按规定上报和处理;安全管理资料、记录不全,井下多次出现打钻异常情况,局部校检指标超限,打钻废孔,但未查出防突队有记录;打钻工兼职防突预测员;事故当班放炮员无证上岗;地质预报不到位,地质预报人员未到现场实测收集数据,仅根据通防部前探钻孔记录出具地质预报通知单 ,未发现掘进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异常。5.河南理工大学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
4、出规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对该矿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2012 年出具的预测报告采用的是 2008 年的数据,未对 2008 年以后开拓的区域进行实测;6.梨园矿对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 没有认真研究长虹公司防突工作,对长虹公司没有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编制的防突措施审批把关不严;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长虹公司二1-21010机巷出现的喷孔、顶钻、响煤炮、瓦斯异常等情况;履行安全检查职责不力,对长虹公司隐患排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防突工作检查管理不到位。7.许平煤业对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到位。在审批长虹公司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结果过程中,对河南理工大学出具的中平能化
5、集团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二 1 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研究报告审查把关不严,对长虹公司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不准确;没有督促长虹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二 1-21010 机巷出现的喷孔、顶钻、响煤炮、瓦斯异常等情况;对长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不力,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8.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安全监管不力。在防突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对长虹公司防突技术措施要求不严;对长虹公司安全管理和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层级过多,监管不到位。三、防范措施:(一)提高防突认识,强化防突管理。长虹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高标准、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已划分的非突出区域凡有动力现
6、象或突出预兆的一律升格为突出危险区;瓦斯和构造异常区域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始突标高以下不得采用开拓前预测方法划分非突出区域。(二)建立矿井瓦斯和地质异常快速处理反应体系。长虹公司要加强对煤层地质情况的探测,对矿井采掘过程中出现的瓦斯及地质构造异常情况,要建立台账,对每次异常情况都要由主管矿领导组织分析评价,制定针对性处理措施,确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并将异常处置情况报上级公司。(三)加强突出矿井安全及现场管理。长虹公司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突出参数预测预报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不得从事兼职工作;要完善各类现场记录,确保现场监钻到位;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严禁平行作业;不准在工作面正前实施近距离的风镐、手镐落煤作业。(四)加强防突知识培训。长虹公司要对井下从业人员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员防突知识培训,确保人人熟悉防突知识;严格遵守防突规定,防突措施和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按照防突规定编制、审批;要充实防突区队、通防科室的技术力量, 完善防突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突出参数和敏感临界指标评价体系;要加强对预测员的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