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东庞井“112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11月21日23时47分许在东庞矿东庞井S2707采煤工作面轨道巷发生的冒顶事故。此次事故导致一名工作人员死亡,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91.4092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等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冀中能源集团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等多个部门的领导迅速赶往现场指导救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分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三位专家协助调查。报告通过科学严谨的方法查明了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
2、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报告还介绍了东庞矿的基本情况及其生产能力,东庞井的具体生产布局和证照情况,以及该矿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此外,报告深入分析了S2707采煤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和开采情况,指出这起事故发生在边角煤开采区,煤层平均厚度为4.4米,倾角为18度。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东庞井“112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炭行业特别是井工煤矿领域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它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关于如何预防类似顶板事故的专业指导,还为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该报告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对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着积极意义。报告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等内容,对其他存在类似风险作业环境的企业也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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