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6.3”瓦斯事故一、基本情况:6 月 3 日 17 时 40 分,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事故。事故造成 22 人死亡,2 人受伤。二、原因分析:(一)该矿对瓦斯灾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治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二)采掘布置不合理,对诱发瓦斯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三、防范措施:(一)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要继续加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 按照“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抓住煤矿矿长这个主要环节,确保在每个煤矿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特别是国
2、有煤矿企业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 12 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201444 号)要求,加快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9 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和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不能拖延和观望。(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采取突击检查、现场巡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以及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重点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四)切实加大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力度。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采用多种方式扩大事
3、故警示教育范围、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增强矿长等主要负责人、 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对事故的畏惧感, 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五)严肃认真查处事故。对上述 6 起煤矿重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各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监机构依法从严从快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各地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较大及以下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严肃问责,吸取教训,严加防范。事故结案后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对非法违法生产情节严重的事故,要建议司法部门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依法公开审判,发挥震慑作用,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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