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荆州市“12.21”模板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OO7 年 12 月 21 日,湖北省荆州市某综合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阳台预制板断裂导致支撑坍塌的事故,造成 3 人死亡、1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8O 万元。2007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施工单位木工班长安排 2 名施工人员进行8 楼阳台雨棚模板的制作,2 人按施工方案制作现浇模板,模板下面的支撑立柱共有 6 根,分两排,每排 3 根支撑于 8 楼阳台的预制板上,制作模板时未在预制板上采取任何分散载荷的保护措施,支撑立柱杆直接落在预制板上。2O 日上午制作安装完毕,由木工班长负责检查认可。2007 年 12 月 21 日 1
2、3 时左右,6 名混凝土工进行 8 楼阳台雨棚混凝土浇筑作业,现浇作业面积为 3.6 m 1.8 m。14 时左右,当第 8 车混凝土料倒入现浇板中间时,8 楼阳台的预制板忽然断裂,现浇板支撑垮塌,作业面上的 4 人来不及撤离与斗车、现浇板、8 楼阳台预制板一同坠落,并击断 7 楼至 2 楼的所有阳台预制板,被压在落下的预制板废墟下。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木工班长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现场监理工程师、预制板制造单位法人等 9 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相应经济处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向当地政府
3、作出书面检查。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由木工班长制定的 8 楼阳台雨棚模板施工方案为:模板由 6 根立柱支撑,立柱底部未设置木垫板,直接作用在 8 楼阳台预制板上。该方案不是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施工方案, 没有经过设计计算, 也没有经过审批。经专家验算, 施工时立柱作用到预制板上产生的弯矩值达到了 12.93 kNm,而省标预制板允许的弯矩值为 3.99 kNm,超载 3.3 倍,致使预制板发生断裂,引起作业面垮塌。2间接原因(1)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擅自加层,埋下安全隐患。(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工程项目经理人与征不符;施工管理混乱,对现场安全监管缺失,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三级
4、安全教育培训,未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理应负有相应的责任。(3)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个人,致使施工现场作业秩序混乱,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冒险施工,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4)事发 8 楼阳台预制板系某预制板厂提供的产品,事故发生后,对预制板进行了检测, 实测钢筋直径 4.5 mm, 钢筋抗拉强度平均为 520 MPa,而省标构件的钢筋直径应为 5 mm, 钢筋抗拉强度应为 650 MPa, 配筋总面积只达到标准要求的 79,抗拉强度只达到标准的 82,均不符合标准要求。(5)监理单位没有履行监理职责。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履行
5、监理职责,没有对模板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没有对工地 8 楼阳台雨棚浇筑混凝土实行旁站监理,未发现、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6)该县城市规划局有关责任人对建设项目违规加层没有及时制止,致使建设单位将原规划 7 层楼房建成 8 层。三、事故教训1.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没有认真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其安全责任。2.技术管理方面存在明显漏洞。模板施工方案没有经过计算,没有经过审批,没有采取任何分散载荷的措施,没有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和混凝土浇筑过程的监理。没有对预制板等材料进行进场验收检查。四、专家点评这是一起由于违反技术管理规范、施工人员擅自制定施工方案而
6、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施工单位技术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强过程管理。该工程雨棚在 8 楼顶层阳台处,雨棚面积近 7,自重达 2t 以上,所以必须对阳台板承载力进行核算,可采用自首层至8 层对阳台板进行连续支顶的方法进行加固或搭设悬挑架进行卸荷,才能保证模板支撑系统的牢固稳定。而该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对模板工程的危险性重视不够,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任由施工人员凭经验制定施工方案,无设计计算、无审批手续,现场无专职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2 严格执行规范。 模板工程应严格按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实施,同时加强模板工程的技术管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内容要有施工设计(包括设计计算)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方案的审核和批准环节的管理,认真审查模板支撑系统结构设计的计算方法、荷载取值、节点构造和安全措施。这起事故反映出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教育,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