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氧电焊安全措施井下氧电焊安全措施因井下运输路线中轨道的岔尖须进行氧电焊作业处理,故制定如下措施:一、一、 施工时间:施工时间:二二 、施工地点、施工地点:主运输大巷(首采区的半煤巷禁止使用此措施)三三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四四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五五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氧电焊作业规程。2. 搬运或运输材料时,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稳,必需对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材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 防器材滑落或摔倒伤人。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到指定地点。4. 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在井下施工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检查瓦斯
2、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 0.5%,且 20 米范围内无瓦斯积聚现象方可施工。5. 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且作业地点 2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现场至少备两个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器材。7.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身上,必要时停止作业。若有运送雷管、炸药的人员,车辆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8.搭接电源时,搭接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0%,接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9.搭接电源时,必须执行断电后验电放电制度。10.作业完成电气设备必须恢复防爆性能,应反复检查现场 1 小时后无异状方可离开。11.各气瓶相距 5 米以上,距明火点 10 米以上。12.气嘴严禁沾上油脂油污,不得对有压力油管式部件直接作业,作业时应将油和压力释放。13.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作业情况应随时报告调度室。14.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入废料堆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执行。16.本措施一试四份,分别交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调度室、机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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