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根据 11041 采煤工作面煤层瓦斯地质条件及 2005 年10 月 4 日 11041 采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会议精神,现对 11041 采面防突技术措施进行如下修订和补充:1工作面布置两排抽放钻孔,呈三花眼布置,630架、90106 架间钻孔间距 3 米,3189 架间钻孔间距 1.5m,孔径 75毫米,顶排钻孔距顶板 2.0m,倾角 1 度;底排钻孔距顶板 3.0m,孔深12 米。2抽放钻孔施工后,综采队设专人负责清理钻孔 3m范围内的煤粉,采用胶囊封孔器封孔联抽,封孔深度在 1.52m,抽放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后
2、,方可效检,至直注水前邻近 12 个钻孔停止抽放。3通防队在防突班安排 2 人负责浅孔抽放参数测定工作,每隔 10 架(30 架90 架)设置一个测点,每个单孔间隔 45min 60min 测定一次,测定次数不少于 3 次,并记录好时间、负压、浓度、水柱等参数,测量数据及时整理。4工作面效检范围为距两巷巷帮 7.5m 之间的区段(即 6106 架),钻孔修改为距煤层顶板 3.0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间距 7.5m,孔径 42mm,倾角 7 度,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 和钻屑量 S 值,钻屑解吸值h2 取 5m、7m、8.7m(钻孔深度)煤样进行测定,效检临界
3、值为 200Pa;钻屑量 S 值,取 56m、78m(钻孔深度)煤粉进行测定,临界值为 6kg,当效检指标h2200Pa 且 S6kg 时,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允许推进3.5m,保证 5m 的效检超前距离和 8.5m 的措施超前距离。5当效检指标200Pa 或 S6kg 时,工作面效检指标超限,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则在超限孔上、下 3.5m 范围内的每排两个抽放孔中间增加一个抽放孔(即孔间距变为 750mm),参数与原来相同,抽放不少于 2 小时后,进行补检。补检孔布置在超限孔两侧2.53m,距煤层顶板 3.0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孔径 42mm,倾角 7 度,测定指标为钻屑
4、解吸值h2 和钻屑量 S 值。若补检指标仍超限,则在超限孔上、下 3.5m 范围内的第一排抽放孔(距顶 2.0m)中间再增加钻孔,使钻孔间距变为350mm;且在第一排抽放孔下方 200mm 水平相应增加一排间距 350mm 的钻孔,钻孔孔径 75 毫米,倾角 1 度,孔深 12 米,之后再进行效果检验,效检孔布置在第一排抽放孔上方 400m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孔径 42mm,倾角 1 度,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 和钻屑量 S值。依次类推,增加卸压钻孔(钻孔间距 350mm,排距 200mm),直至效检指标合格。6煤层注水工作应滞后于实测指标合格的效检孔 8m。7加强工作面采场支护,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 30MPa,必须认真使用平衡千斤顶,有效支护顶板,严格控制切顶线的位置。8当采面煤层、瓦斯地质条件有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防突措施,确保作业安全。9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此措施,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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