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形势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研究与分析新形势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研究与分析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经济的飞速增长拉动了煤炭的需求,煤炭需求的增加又需要煤炭生产设施、技术水平和产业能力的提高来实现;同时,由于对煤炭生产的发展和扩张又会给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事故预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等带来了一个非常大的课题。目前,我国在世界所有产煤大国中的安全生产水平还很低,与先进国家的差距依然明显。那么,困扰我国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的症结在哪里?煤矿安全生产与经济的高速发展存在一个怎样的关系?我们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究竟应当确立一种什么样的思路呢?本文拟从以下八个方面加以
2、阐述。一、一、 政策支持与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与财税扶持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低,美国前四家煤炭大企业集中度占到全部的46.7%,澳大利亚前 5 家占了 71.5%,南非前 4 家占了 62.3%。2003 年我国前 4 家煤炭企业市场集中度仅占 14.6%,前 8 家仅占 21.6%。根据国务院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精神,我们的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煤电联营,把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作为大型的煤炭基地。加快建设“双高”矿井,全面提高和改进煤矿开采技术能力。加大小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要对小煤矿逐一进行排查认定,凡按规定应关闭的矿井,必须立即予以关闭。政府的财税支持是煤矿生存、改革和重
3、组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完善政策,努力为煤炭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加快落后矿井的淘汰工作,对现有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推行采矿权公开招标拍卖,建立合理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收负担,支持企业处理不良资产,稳定煤炭进出口政策。二、严格行政执法二、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整治力度1、煤矿外部监督力量需要加强我国煤矿监察人员一般从当地公务员中选出,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进行异地调动的,这就导致在一些地方,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的监督者暗地结成利益联盟,使得煤矿企业的外部监督力量形同虚设。因此,我们应当采用国际通用办法,完善监督职能,建立一支独立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各地煤矿监察员实行常年轮换制,
4、每 2 年轮换一次,如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重大事故调查,当地安全监察员不得参加。2、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资格准入制在中国,申请开矿却不需要很多的硬性资格条件,这就导致了许多煤矿主,特别是中小型煤矿的企业主们素质比较低,他们为追求产量,违章指挥,漠视法律法规,这样的企业管理水平,大大增加了煤矿企业的安全风险。因此,煤矿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凡未取得矿长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担任矿长。三、科学技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三、科学技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仅为 4
5、5%左右,除了部分国有大矿之外,大多数煤矿生产技术水平比较低,装备相对比较差,效率比较低,特别是乡镇煤矿,基本上是非机械化开采。全国大约有 200 万左右的矿工还从事手工采煤。而发达国家采煤机械化程度则接近或达到 100。加上煤矿安全人才匮乏,煤矿科技含量很低,导致的结果就是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因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速实施 “ 科技兴安” 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利用先进技术将瓦斯变害为宝,转化为可利用能源为人类造福。2、建立省、市、县、矿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尽快拨专款用于省、市、县、矿四级瓦斯监控系统建设,建立省、市、县、矿四级煤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