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范加新花岗石矿“1113”较大坍塌事故案例讲解了2014年11月13日发生在平邑县范加新花岗石矿的一起严重坍塌事故。该事故在钻孔作业期间导致上部岩石坍塌,造成4人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262万元。事故发生时,矿山处于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状态,但矿方仍安排工人冒险夜间作业。具体来说,在17:30至20时期间,6名工人根据矿长指示进行钻孔作业,直至20时发生坍塌,导致4人被砸倒。事故发生后,班长孙宝刚组织救援并报告矿长,矿长随即联系急救和报警。最终确认2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次日不治身亡,1人轻伤。通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非法生产且未按规程排险作业;间接原因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形同虚设及超时间作业等问题。此外,还提到矿方无视法律法规,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最终,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平邑县范加新花岗石矿“1113”较大坍塌事故案例适用于矿山企业,尤其是非煤矿山领域,特别是那些可能存在非法生产、违规作业、忽视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企业。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强调了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重要性。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该案例提供了警示,要求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监察指令得到严格执行。对于企业管理层和一线员工,它也提醒必须重视安全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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