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床开采概述地下矿床开采概述一、井田及其划分原则一、井田及其划分原则划归一个矿山企业开采的全部矿床或某一部分叫矿田。在一个矿山企业中划归一个矿井(坑口)开采的全部矿床或其中一部分叫井田,如图52 所示。矿田有时等于井田,有时包括数个井田。当矿床的范围大,矿体又比较集中,为了生产管理方便,可以用一个井田开采。相反,若矿床很大或矿体比较分散,如用一个井田开采全部矿床,则所开掘的巷道工程量大,生产地点过于分散,因而造成经济上不合理,此时应划分为几个井田开采。当开采一个很大的矿床时,确定合理的井田范围,必须考虑如下因素:(1)国家对矿山基本建设时间和年产量的规定(2)矿床勘探程度(3)矿床埋藏特征矿体数量及其厚度,有无地质破坏,有无不同规模的无矿带等。一般情况下,为使一个井田有足够的储量,并从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方便出发,矿体走向长度为 500800m 或 1 000 一 1 500m,深度为500600m,用一个井田开采是合理的。当开采厚度大或埋藏较深的矿床,为便于分期建设和广泛利用中小型设备,可采取较小的井田尺寸。(4)矿区地表地形条件是否存在河流、湖泊,有无铁路线穿过矿体等。(5)经济效果(6)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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