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少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减少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在我国煤矿中,重大灾害事故经常发生,特别是重大恶性瓦斯、煤尘事故严重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如何减少和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保证“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1 1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各个矿井、甚至在同一矿井的不同时期,由于自然条件、生产环境和管理效能不同,其发生原因和发展过程具有其独特性,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就总体而言,所有重大灾害事故都有其共同的特征。(1)突发性。重大灾害事故是在瞬间突然发生的。它在人们心理上造成的冲击最为严重,往往使救灾指挥者制定出错误救灾方案,
2、灾区人员自救失误,造成重大损失。(2)灾难性。造成多人伤亡或使井下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若指挥决策失误或救灾措施不得力,往往酿成重大恶性事故。(3)破坏性。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往往使矿井生产系统遭到破坏。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给抢险救灾增加了难度。特别是通风系统的破坏,使有毒有害气体在大范围内扩散,造成更多人员伤亡。(4)继发性。在较短的时间里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称为事故的继发性。如火灾可能诱发瓦斯煤尘爆炸,也可能引起再生火源,爆炸可能引起火灾,也可能出现连续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多次突出,也可能引起爆炸。2 2减少重大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减少重大灾害事故发生的措
3、施(1)从设计上全面分析与预测灾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概率、造成的损失程度、波及范围,有针对性的完善“一通三防”相关系统。使相应设备、仪器、仪表及设施布局合理、可靠、有效,能够达到预测、预报、预控的目的。并设计出数套应变预防及处理方案与措施,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做好“一通三防”相关工作。(2)从组织和管理上保证“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签订防治重大瓦斯事故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考核目标,瓦斯治理目标及奖罚要求。各矿应有专职部门专管“一通三防”工作,同时应切实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的业务安全体系。应建立健全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制度,对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一抓到底,按事故隐患进行追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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