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讲解了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协议明确了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包括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件,并要求将这些证件和合同复印件附在协议后面。协议自业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和乙方撤离甲方区域后终止。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和处罚。乙方需指定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确保临时建筑和材料存放符合规定,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进行明火作业、使用甲方资源或需要甲方配合时,需按甲方具体规定办理。乙方在施工中如遇甲方生产活动影响,应及时报告甲方相关部门并等待协调方案。协议还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如有与国家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规执行。施工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适用于涉及施工、租赁房屋、承揽加工等业务的甲方和乙方。该协议特别适用于需要在甲方区域内进行作业的施工单位,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签订业务合同的施工项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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