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机电队通用措施掘进机电队通用措施说明:由于掘进区机电队日常工作繁杂,施工项目较多,为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通用措施,该措施每月复审一次,待审批后全员贯彻。施工时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召开班前会,针对措施落实任务,讲清安全注意事项,按其中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另批专项措施。一、起吊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处的周围环境,巷道条件及顶板情况进行认真观察,做到“敲帮问顶”,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起吊部件必须使用专用起吊锚杆,支护锚杆(索)可用重物的牵引。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检查专用起吊锚杆、U 型棚,确认专用起吊锚杆、
2、U 型棚完好、牢靠后方可使用。如需使用 U 型棚进行起吊,必须检查 U 型棚的各连接卡子缝合螺栓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必须补齐,必须使用至少 3 棚以上连在一起的 U 型棚;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使用的工具进行检查,如手拉葫芦、钢丝绳头等,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手拉葫芦的有效吨位必须大于重物的重量,对于双链手拉葫芦而言,其额定承载量等于其铭牌标量,对于单链手拉葫芦而言,其额定承载量等于铭牌标量的一半,即就是常用的 2T、3T、5T 双链手拉葫芦的最大承载量为 2T、3T、5T,常用的 2T、3T、5T 单链手拉葫芦的最大承载量为 1T、1.5T、2.5T。严禁超负荷起吊,且手拉葫芦不能有滑链现
3、象。起吊作业固定葫芦使用的钢丝绳头、锚链的破断拉力必须大于起吊重物的 5 倍,对于小于 3T 的重物使用 4 分钢丝绳或锚链进行起吊,对于 3T5T 的重物使用 5 分钢丝绳或锚链起吊,5T 以上的重物用 7 分钢丝绳或锚链进行起吊。1T 以下重物使用单根锚杆起吊,1T3T 的重物使用双锚杆起吊,3T 以上的重物使用双锚索起吊。锚杆规格不低于20*2200mm,锚索规格不低于22*5300mm。锚杆或锚索必须安装合格,不得失锚。锚杆丝扣必须外露超过 3 丝。手拉葫芦与钢丝绳头、锚链连接的钩头必须有防止钢丝绳、锚链脱落的装置,没有的要使用铁丝绑扎牢固。严禁超强度使用,严禁使用铁丝、棕绳等来代替钢
4、丝绳头使用;起吊重物或设备时,必须使用重物或设备的专用吊装部位进行起吊;起吊重物必须绑牢,重物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光滑部分应加以包垫;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双链起吊重物,如遇特殊情况使用单链起吊必须将载荷减半。用手拉葫芦主链条直接捆绑、固定重物起吊时,必须将打好扣的尾链用螺栓或 8#铁丝与主链可靠连接,防止散扣、滑链;起吊重物或设备时应找好重心,捆绑牢固,起吊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捆绑时不准将设备外凸的易损部位做吊装挂绳用。因重物较长,固定一个起吊点不能可靠保持重物平衡时必须采用两台或多台葫芦同时起吊。多台葫芦同时起吊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各台葫芦链长度要协调一致,保持重物在空中的
5、平衡;起吊重物或设备前必须试起吊 12 次(吊离地面100200mm),检查起吊点和重物的受力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在整个起吊过程中,必须安设专人指挥和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点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待异常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起吊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或突然落下;在整个起吊或下放设备及重物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起吊重物、起吊生根点下方、起吊重物可能滑落方向和手拉葫芦受力方向严禁站人。巷道间隙小于 700mm 的地方严禁站人。起吊作业场所周围 5 米范围内不得有与起吊作业无关的人员、设备、材料,并保持退路畅通;斜巷起吊时,上、下方 5 米处设警戒网,实行封闭式管
6、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作业点下方位置同时必须在沿重物可能滚落方向 5 米范围内设置防止重物滚落伤人的挡栏或挡墙。在斜巷中用葫芦进行重物固定时,除确保葫芦主链与重物、葫芦与生根处可靠连接外,必须将葫芦手拉链条可靠系死,防止主链滑链。施工人员在斜巷内走动应注意防滑,临时存放的重物应采取简易防滑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重物下面及手拉葫芦受力方向附近通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等任何身体部位伸到重物下方;重物或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必须连续作业,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中间停顿时,葫芦大小链必须系牢,防止滑链重物伤人。严禁重物起吊停留在空中时进行其他作业;重物或设备起吊到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工具;重物起吊或下放,起吊点与重物重心不垂直时,重物至起吊点方向 2 米范围内不得有人,严禁用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对重物施加作用力来校正重物起吊或下方的方向;人员需登高超过 2 米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且严格执行“高挂抵用”原则。登高人员要将随身工具系牢固,防止掉落砸伤下方人员。使用手拉葫芦牵引重物时,必须确保葫芦生根牢固,葫芦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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