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修队电焊氧割安全技术措施机修队电焊氧割安全技术措施因配煤场建造皮带走廊进行电焊、氧割作业,为此决定于 2015 年 9 月1 日至 9 月 30 日每天 8 点班、16 点班对配煤场建造皮带走廊进行电焊、氧割作业。为保证此次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1、此项施工由机修队负责,当班施工单位负责人、当班安监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管。2、作业前,施工单位要通知安全监管单位,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本措施,方可开始作业。3、作业前施工单位机修队要在作业地点做好以下几点防护:(1)至少在作业地点 5m 范围内配备 2 个完好有效的灭火器,以防作业过程中引发火灾后能及时扑灭;(2)对作业区域内机电设
2、备进行防护;(3)安监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务必携带便携瓦检仪,对作业点附近的瓦斯进行监测,预防瓦斯超限;(4)对施工地点前后 10m 范围内进行检查,对作业地点前后 5m 范围内进行洒水;(5)安监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仔细检查气瓶口是否漏气,管路是否破损,管路连接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气现象;(6)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7)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使用安全带;(8)所有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4、作业前,由当班瓦检员先进行瓦斯检测,只有工作地点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且确认作业地点 20 米范围内无瓦斯后,方可进行作业。5、作业前,当班
3、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安监员,要协助操作工对作业工具进行必要的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接头、仪表、焊钳等有无缺陷,如发现设备工具不完好时严禁使用,切忌随便处理。6、作业前,当班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作业地点 5 米范围内底板上的可燃性材料(杂物)进行清理,同时对设备的其他部位进行有效的保护。7、作业前,由当班施工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间隔性洒水工作,将作业地点 5m 范围内用水喷洒,并在作业点做好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的准备后,方可进行作业。8、作业过程中,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9、电焊机拆装电源线必须由专职电钳工进行。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谁停电 谁送电”的规定。10、要求电焊机必须安装有单独的开
4、关。11、工作时应先打开氧气门,再稍微打开乙炔门,然后点火,点火后按工作需要调节氧气和乙炔量来调整火焰。熄灭时应先关乙炔门,再关氧气门。12、氧割作业时旋开氧气瓶阀门不要太快,防止压力气流急增,造成瓶阀冲出事故。13、点火时手放在火嘴的侧面,严禁嘴尖对人。操作时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阀门。14、作业过程中,气割使用的氧气、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 5 米以上,在室外作业时必须对氧气、乙炔瓶进行防护,避免出现氧气、乙炔瓶暴晒。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气瓶的放置地点严禁靠近热源,当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至 0.2Mpa 时,不准再使用。15、作业过程中,严禁任何人移动电焊机,严禁焊接过程
5、中调节焊接电流,严禁移动氧气瓶与乙炔瓶。16、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安监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以便作业过程中监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作业过程中如出现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关闭气瓶,查清原因,处理完问题,方可再进行施工。17、作业完毕后,当班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当班安监员,在现场停留检查 1 小时,共同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时,汇报调度室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18、作业单位、安全监管单位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作业。19、移动氧割、焊接地点时,要理顺管路、电缆严禁强拉硬扯,防止接口松脱,发生火灾或漏电事故;同时氧割、电焊人员要保护管路和电源线,不准浸泡在水里。20、其它未见部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备注:如安监员(施工负责人)发生倒班情况,安监队(施工队组)负责安排安监员(施工负责人)交接此项工作,由接班安监员(施工负责人)负责此项作业的现场监管和施工。编制单位:机修队审核单位:一通三防科2015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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