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机械伤害事故的增加。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伤害已排在“四大伤害”之中,应引起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机械伤害事故原因虽比较复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多方把关是可以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的。一、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1.操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即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同时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操作
2、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带安全带等。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停用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时的机械不得使用。7.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先关闭电源,待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8.新机或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
3、说明书或改造后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方可投入使用。9.停用 1 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做好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10.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应设置消防器材;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的重要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及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11.各类型的机械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其润滑部位的油路是否畅通,特别是液压系统,其压力表是否正常,密封环是否有效,
4、刹车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2.带有切削功能的机械、机具必须控制刀具的间隙,应按需切削的工件的厚度来调整其间隙(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调整)。13.焊机设备必须有防护罩,二次降压保护开关、初级、次级的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焊机导线要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少于 1M。14.所有建筑施工机具(包括大型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做好维修档案、自检记录档案,并造册备案。二、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首先抢救伤员,观察伤员的伤害情况,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选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2.对发生休克,颅脑损伤,脊椎受伤,手足骨折,创伤性出血的伤员的处理方法与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相同。3.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4.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设置危险区域,专人监护,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