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的事故原因01 人的不安全行为(1)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2)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3)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移动换位后未及时挂安全带挂钩。(4)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习惯性违章。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挂钩地方、酒后从事高空作业等。(6)心存侥幸心理,如“飞鸟拉粪,那会落到我头上” 、 “我就临时弄一下就好了,不用系安全带”等麻痹大意心理。02 物的不安全状
2、态(1)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稳。(2)材料有缺陷,因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脚手架钢管锈蚀严重仍然使用。(3)脚手架架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4)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安全带、安全绳。(5)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6)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7) “洞口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或已损坏未及时处理。(9)模板斜度超过 25,无防滑措施(特指连续梁模板) 。03 环境的原因(10 种)(1)阵风风力 5 级(风速 8. 0m/s)以上。(2)GB
3、/T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规定的 II 级或 II 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 5C 的作业环境。(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 12C 的作业。(5)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 500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 500mm 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 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9)GB3869-1997 规定的 II 级或 II 级以上的劳动强度。(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氧含量低于 0.19
4、5 的作业环境;高处作业规范交流 高处作业事故原因。04 管理缺陷(1)选派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缺乏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3)生产组织过程不合理,存在交叉作业或超时作业现象。(4)未配备适合的高处作业设备设施以及防护用品。(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没有或未制定高处作业设备设施、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操作规程和使用规范。(6)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未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的监控。(7)高处作业现场无警示标识。(8)未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未及时投入资金组织整改发现的隐患。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
5、安全措施(1)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加强巡查督促,特别是危险点源应及时纳入重点监控对象。(3)各类脚手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搭设,根据架体搭设规模及施工需求,应及时组织整体或分部验收。(4)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预留洞口,应及时设置围拦或盖板,必要时应设置有效的,醒目的警示标识标牌。(5)对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患有禁忌病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如高血压,心脏病等) 。(6)在无法搭设防护设施的地方或从事独立登高作业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正确佩带安全帽和双钩安全带,同时安全带挂钩不离固定物或安全绳。(7)6 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8)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应加强生产班组的安全管理,做到班前安全教育,班中落实安全措施,班后安全检查(有无遗留的不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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