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分包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讲解了为了加强工程分包的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公司范围内实行分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高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工程分包必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严禁无资质的单位承接分包工程。各分公司在选择和评审分包单位时,应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资格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现场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等。工程分包管理职能属公司经营处,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核、批准及相关资料备案等需按照公司管理体系规定执行。禁
2、止未经公司批准的分包行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不得私自招揽分包单位。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环境协议书,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责任。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管理,遵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分公司必须对分包单位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项目部和班组也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上岗培训。对经过安全生产资格评审合格的分包单位实行连续监控,复评依据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状况。分包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报备。工程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督促其
3、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必须为现场人员配备安全护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应进行进场检验和验收。定期和经常性地对分包单位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检查,对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分包单位应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公司各级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协助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必须敦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记录资料,做到随时抽查。公司对分包单位实行安全质量保证金制度,违反约定的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分包予以清退。工程分包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特别是涉及分包工程项目的公司。该规定为总承包商提供了详细的分包单位选择、评审、管理和监督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分包单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从而保障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该规定也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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