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证。 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出车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酒后不准驾车, 驾车时不准吸烟、 饮食和闲谈。 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3 行车前必顺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4 汽车在起步、出入公司、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 ;遇雨天、雾、雪、道路泥泞、能见度差等情况时要视情减速,尽量避免
2、使用紧急制动、快速转向。5 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15km/h;天气恶劣时不得超过 10kn/h;倒车及出入公司大门时, 不超过 5km/h; 库房内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 3km/h;出入车间大门时,不超过 2km/h。6 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对于较大和易滚动的货物,应用绳索栓牢,对于超出车厢的货物应备有托架。7 装载超过规定的不可拆解货物时, 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准,并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线路、时间和要求行驶。8 装运炽热货物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
3、场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9 装卸时,汽车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 2m。装卸货物的同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不准将货物经过驾驶室的上方装卸。10 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 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得小于 1.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 0.5m。11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12 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 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13 运输危险货物时,汽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如确因特殊需要进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14 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停放地点要选择适当、严禁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行驶途中需临时停车紧靠道路右侧,不准逆行停车或停在人行道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随意停车,如需要停车时人不得离车。15 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法规、总结经验。发生交通违章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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