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第二条 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第三条 不准疲劳上岗,严禁酒后上岗。第四条 司机应熟知所操作机械的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第五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 、 流动机械一般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 作业前1、作业前做到“八查”、“四清”和试运转,设备不得带病使用。2、行驶时遵守港区交通管理规定第七条 作业中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的载荷范围内。当物体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 100mm 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中心应在起落架中间
2、,确认无误码后方可提升。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4、起步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操作。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重品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子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指导,方可行驶。9、以内然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10、严禁在货车上站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它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11、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12、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第八条 作业后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轮制动住。2、对叉车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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