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理货员安全规范讲解了危险化学品理货员在日常作业中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文章强调了在委托运输前,应当核查承运单位、车辆和人员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并复印相关资质证明归档备查。文中指出,理货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在危险品理货作业,特别是“三酸”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理货时,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单货核对,确保不错不漏,并按去向和客户整理归类堆垛。此外,理货员应备好托运危险品的CSDS和本公司的危险品经营资质证明,并与运输公司或本公司送货人员当面点交。文章还特别强调了多项禁止事项,如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混装托运,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搬运理货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的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托运装车,严禁在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托运装车,以及严禁将危险品交无危险品运输资质单位承运。危险化学品理货员安全规范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的理货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该规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作业指导,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循严格的安全标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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