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经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者,方能驾驶载货汽车。驾驶员应熟知本车结构性能,严格遵守使用(驾驶)和保养手册中的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 出车前应对轮胎、轮胎螺栓、悬挂、前后桥、传动、转向、制动、车身、灯光、电器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冷却液符合要求。 起动发动机,怠速运转 5 分钟,检查仪表指示正常后方可行驶。 检查装载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载、超限、偏载;捆绑是否牢固。 装运超重、超长、超高、超宽物品,应按本车型规定范围内装载,并办理准运手续。 装运民用爆炸物品、 化学危险物品, 应按规定办理运载手续, 并设置“危险品”字样
2、标识,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不准载乘其它无关人员,装载要安全、牢固;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装载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时,不得在市内或人烟稠密区、或靠近其它车辆、建筑物停车。 在运行中: 严格遵守“道条”和“交规”, 并要经常注意观察运行中电器、机械是否发生异味或异响,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油温、水温是否正常,否则应立即停车排除。 在驾驶中,精力应集中,严禁同随车人员闲谈;严禁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行驶规定,应控制车速和保持车距。 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并应服从铁路道口人员指挥;遇道口(拦杆)关闭,车应停在距轨道最外股 5 米以外,等待信号开通后,再依次通过道口;通过无人看守的平交道口时,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雾天(或夜间)行驶时,如遇下雨、下雪、刮大风,行经弯道、坡路、桥梁等狭窄地段,加强了望,减速慢行。保证行车安全。 禁止将车停靠在高岩下、危岩边;车应停在安全地方,并将储风缸油水分离器的排污阀打开,将油水排净。冬季停车时,做好防冻工作。 工作后必须检查、整修设备,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接合驻车制动器,拉开蓄电瓶开关,填好运行记录,锁闭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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