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吊车司机(耙犁机、移道机)安全操作规程一 铁路吊车: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车站站管细则 、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悉专业基础知识,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严禁非司机开车。2.应经常检查吊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仪表、钢绳及制动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铅封。3.进行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严格控制起吊负重及吊车中心距离的限度,不准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过限度。4.吊车移动前应鸣笛一长声,表示吊车开动。作业完后未经调度和指挥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作业地点。5.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电力线、牵引网线和
2、铁路两侧的障碍物。其速度不得超过6km/h。6.吊车与电机车连挂时,吊车司机应在固定线、半固定线监督接风管试风。7.吊车进入掌子面、排土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了解线路状态、曲线半径、坡道大小及钢轨正反超高、路基障碍物等后,方可作业。8.内燃吊车可在 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 在 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进行作业,大于 20以上坡道作业时必须由单机连挂作业;带挂平板作业其坡度不超过 15;自力作业距离不超过 300 米。9.吊车不得在低于 12 米的高压线下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经调度或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业。10.吊车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作业现场的人和物的
3、动态及吊车的平衡与起落状态。每一动作开始前,都要先鸣笛示警。11.吊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按指示信号进行工作,信号不明应停止作业。12.吊车作业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车内;严禁在各部位注油、紧油杯或紧闸带;严禁吊车同时进行三种以上的动作。13.吊车在排土场作业时,线路超高不得大于 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业完毕时,若停放在坡道时,应采取止轮措施。14.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15.吊重物时,先必须试吊;吊重物旋转前,必须检查旋转闸带,并只能经架脚边旋转;当两边的支持樑加牢时,方可作 360 度的旋转。作业时,重物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16.钢绳应均匀地卷在绳筒上,在松绳时,卷筒上的钢绳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钢绳必须按负重要求选择,并是合格的。起吊边角或易剪、切钢绳的物件时,必须垫木垫或胶垫。1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时,吊车场所应架设好照明。18.吊车脱轨时,严禁用扒杆作为支撑吊物自起的方法处理。19.吊车不得停放在不稳固和不良状态的线路上或岔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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