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叉车(含铲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驾驶证后,准予独立操作。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出车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酒后不准驾车, 驾车时不准吸烟、 饮食和闲谈。 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3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4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5 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10km/h;出入车间、库房内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 3km/h;出入车间大门时,不超过 2km/h。6 车辆不准超载使用。叉工件时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遮住行驶视线。运行时叉件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 0.5 米。7 通过交叉路口或行人稠密地方,要“一看、二慢、三通过”,转弯时要减速、鸣号、靠右行。8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额定人数外,不得超额乘员。车辆的其他部位严禁乘人。9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叉车脚的刀片应放落地面。10 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法规、总结经验。发生交通违章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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