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 30.1.6 的规定。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
2、仰角不宜过小。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 80%。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 50cm, 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 并降至 4060之间。 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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