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对设计图纸要求作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作气密性试验,应在设计图纸中规定。气密性试验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相等于容器设计压力。进行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进行确认: 试验场地应划定安全防护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30 米; 试验用的安全装置应安放在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控制的地方;压力表的量程精度与刻度,必须与试验要求匹配,并便于观察和记录; 可拆部件应拆卸,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牢固; 采用妥当的方法将容器内部剩余的介质全部清理干净; 不参与试
2、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试验介质应为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15。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试验升压程序及检查: 首先应使试验系统压力保持平衡;缓慢通气,达到试验压力的 10(不小于个表压)应暂停进气,对连接密封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可继续升压;升压应分梯次逐级提高,每级一般可为试验压力的 10-20,每级之间要适当保压,以观察有无异常现象;升压过程中,严禁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进行检查工作;达到试验压力后,首先观察有无异常现象,然后由专人进行检察和记录;保压时间一般不少于 10-30 分钟, 保压过程中试验压力不得下降。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压力不变的做法;试验完毕后,应缓慢将气体排净。容器有压力时不得紧固、拆卸螺栓、锤击敲打或进行修理工作。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容器,如果以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后,应保留 0.05-0.1MPa 的余压,以保持密封。 升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裂纹(或压力下降) 、鼓包时,应停止试验,卸压后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进行试验。泄漏检查除采用检漏计外,可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试验合格后,按规定出具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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