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车的技术操作规程1.叉车驾驶员应经质监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2.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3.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4.驾驶室内只许坐一人(随车实习时除外) ,车厢内及拖挂车上禁止乘人。5.车辆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 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 5km/h。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 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 0.5m,高度
2、不得超过离地面 2m。不得超载。8.装载的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用绳索捆牢。危险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且要低速行驶,不准使用拖挂车拉运危险品。9.行车前应先查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笛后再开车。在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方向灯或打手势。10.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11.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刹车,上锁,拔出钥匙。12. 在装卸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货物装卸的相关规定操作。13.车辆不准超载使用。 铲工件时, 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 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 0.5 米。14.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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