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单梁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 基本要求1、 认真执行 XX 系统公司 生产作业管理基本规定 。 二、操作准备1、 认真检查提升机构、 大、 小车抱闸、 传动装置及其操作装置、钢丝绳、吊具、主勾、电铃、限位开关和安全开关及各控制点的接触情况、电源的接触等是否良好。2、认真检查车上所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装置、电器联锁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3、检查上车梯子、护栏、走台是否安全,定滑轮、钩头是否完好无损。4、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准确、安全可靠。5、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安全护栏以外。三、安全操作1、开车前应先
2、发出警铃信号,取消防风措施;运行、提升工作要逐档起动;除人身和设备受到严重威胁外,正常工作严禁打倒车。 2、吊运物原则上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上方通过;必须要经过时,操作人要注意观察地面情况,遇到有人时,及时发出鸣铃警示信号,通知行人避让。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响铃发出信号:大、小车移动时;与另一车接近时;起升与下降重物时;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时; 吊着物体在很低的水平位置移动时; 行进中准备停车时。 4、起升钢丝绳必须垂直,提升抬包和重物要专人挂钩,并严格作到以下“10不吊”: (1)歪拉斜挂、捆绑方法不正确的不吊; (2)空钢丝绳无人拉着的不吊; (3)超重、超负荷的不吊; (4)看不清起吊物的
3、不吊; (5)手势不清、信号不明的不吊; (6)重量不清楚、不明确的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升降人或载人,不吊; (9)使用未经过检查的钢丝绳,不吊; (10)连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5、在起吊物体时,起重工要知道该物体的重量,禁止超负荷作业。在起吊与额定负荷相近的物体时,起重工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钩头、卷筒、抱闸、钢丝绳或吊具等,确认无问题方可起吊。6、门吊带有负荷运行时,小车不得在门架横梁上方停留,以防物体拖落砸坏大梁。 7、吊运金属液体抬包或重物时,严格执行制动器试验操作制度。首先提升0 公分停车,再降下一些,在悬空状态下随即停车,经试验制动器工作正常后,才允许提升至运行高度做运行移动;运行高度必须超过车间堆放物的最大高度半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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