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场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适用范围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标准还规定了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2. 作业前应做到:2.1 上车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周围的环境, 大车行走轨道及电缆槽内如有障碍物必须清除。2.2 检查各传动机构、小车拖缆、小车轨道,清除小车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小车锚定,移走防爬楔块。扶梯、走道、平台上不得留有杂物。2.3 检查各仪表、仪器、通讯设备的状况;检查各操纵杆的手柄是否在零位。2.4 夜间作业应开启机上照明灯,保持工作场地照明良好。2.5 空载试车2.5.1 分别检查起升、大车、小车、吊具等机构的动作及限位开关、减速
2、区域是否正常,各警报系统及信号指示灯等各部分是否有效;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或跳槽现象。2.6 重载试车当起吊第一只集装箱时应慢速起吊,并试验起升和下降时的制动是否可靠。3. 作业中应做到:3.1 集中思想,认真操作。确认旋锁开闭指示灯的状态,眼随吊架、箱位,余光了望,起升平稳,落架准确,堆箱整齐。3.2 作业中司机不得擅自离机,严禁边作业边修理保养,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上机。3.3 坚持“六不吊”:超负荷不吊;关下有人不吊;指令不明不吊;关不正、不牢不吊;视线不清不吊;未经确认不吊。3.4 吊箱时要做好引关动作,起吊箱子 50 公分内停顿一下,确认箱子与平板、旋锁与箱子完全脱开后方可加速
3、起升。3.5 吊箱作业时,如发现集装箱变形等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汇报,落实相应措施。3.6 小车第一次进入箱位时,要作探路操作,将吊具升到足够高度,低速进入箱区, 并确认两旁箱子堆放是否整齐, 防止吊具与旁边箱子发生擦碰。3.7 作业中空载等关,吊具不得低于三只集装箱高度,禁止重关等车。3.8 禁止吊具载人和吊箱载人,特殊情况需要载人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认可。严禁吊具或吊箱从集卡驾驶室上空越过。吊具或吊箱越过物体或集装箱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3.9 严禁超负荷作业和用吊具斜拉重物。3.10 二台机械相邻作业时,机械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3.11 大车行走必须鸣响警笛,看清
4、轨道及电缆槽上有无障碍物,注意吊具高度,缓步行走;大车行走时严禁扶梯上站人。不准重载跨箱位行走。3.12 作业时,不得依靠限位开关来控制小车、起升动作,必须依靠操作指令来控制。3.13 机械运行中,细心观察设备和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机械有异响、异声、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如需抢修,应切断电源,手柄归零。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3.14 作业中,应定时对机械运行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3.15 大风期间,如风速超过 20 米/秒时,应停止作业,将大车开回到规定位置,塞上防爬楔,超过 25 米/秒时,应切断电源。3.16 发生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将情况(吊机编号、故障症状、龙门吊所在位置)报与值班长。3.17 雨、雾、雪以及结冰天气,大车、小车易打滑。大车应缓步行走,小车应先空载来回移动试车。4. 作业后应做到:4.1 把大车、小车停到规定位置,将吊具起升到最高位,并收缩到 20 尺寸。4.2 把各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主控电源。4.3 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打扫好司机室卫生,关掉空调、关好门窗。4.4 小车打好锚定,大风、台风期间按抗台防台条例做好其它防范措施。5. 司机离机时,关好门窗,检查室外各个控制柜门,填写好运行日志,执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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