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保障生活锅炉的安全操作,避免发生各种事故。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活锅炉。3 操作规程3.1 生活锅炉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3.2 锅炉投用前应经当地劳动部门鉴定合格,具备压力容器使用合格证。3.3 锅炉点火前检查水位以及送引风机有无磨损和电缆完好情况。3.4 随时监视压力、温度和燃烧情况,正确调解各种参数,做到煤能完全燃烧,压力表不超压,温度计不超温。3.5 做好锅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3.6 随时检查锅炉入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停炉检修,严禁在锅炉有压力和水温大于 40时更换部件或检修。3.7 随时检查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的运转情况,出现磨损或噪声较大时应停机检修。3.8 锅炉房挂“锅炉重地、闲人免入”标识牌,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