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1、塔机司机应年满 18 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 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
2、50 个课时(5 个月) ,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 150 课时(1 个月) ,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 GB6720 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 OIE 杰牌中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C、不符合塔机性能 的指挥。D、用不符合 GB50
3、82 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机司机和指挥必须有良好的配合。1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机的性能。14、严禁酒后操作和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和无证操作、指挥
4、。15、塔机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16、塔机运转过程中,未经与司机联系认可,不准中途更换指挥信号的种类。17、指挥人员在指挥时,应位于司机听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 隔音区指挥。18、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必要的劳保安全用品。19、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塔机安全操作规定时不得指挥和操作。20、风力大于 6 级(20M/S)停止塔机作业、风力大于 4 级(13M/S)停止安装、顶升和拆卸塔机,塔机遭到 9 级风(20M/S)的暴风袭击后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21、司机在操作前必须经下列工作和检
5、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A、做好交接手续,检查塔机履历书和各种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说清楚,严禁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B、检查塔机各主要螺栓连接牢固;主要焊缝无裂纹和脱焊。C、电力部分安全、动作正常。D、工作电源电压 380V20VE、检查机械传动减速器的润滑油油量的油质,畅通无泄露。F、检查各工作机构的制动器运转灵活可靠。G、钢丝绳良好,排列整齐。H、吊钩及滑轮组转动灵活、无卡塞。吊钩脱绳保险良好,断绳保险装置良好。I、塔机基础良好,塔机无倾斜(在标准范围内) ,附墙架良好。J、塔机回转半径内,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然后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再试吊重
6、物,核定和检查小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22、塔机作业开始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23、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吊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物体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物体。24、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25、不得起吊带人重物,禁止用塔吊吊运人员。26、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27、起吊细长物料时,至少应有二处捆扎、并有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28、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29、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30、司机操作控制必须从零位开始,逐级推到所需的档位。传动装置要作反方向运作时,控制器先回到零位,然后再转向需要的方向。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31、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出现。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 0.5 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32、塔机作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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