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1、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2、电动葫芦
2、安全操作规程(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3)不得侧向斜吊。(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
3、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 300 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地钢丝绳必须保证右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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