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热水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一、锅炉运行的首备条件:1、必须有质检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质检、锅检所检验部门签发的锅炉定期检验合格证。2、必须有符合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记录。3、司炉工必须经特殊工作培训、考试合格,持有锅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方准上岗。4、水处理设备及各项化验指标均达到锅炉运行水质标准。二、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2、循环水系统及锅炉补水系统无异常,各阀门开启度达到规定状态。3、检查燃气压力不得低于 8000Pa,供气管路无泄漏。4、运行前对燃烧程序控制器复位。5、检查软水箱,确认水量充足后开启阀门。6、检查
2、锅炉补给水量是否正常。7、检查软化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8、检查加药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及加药桶药液充足。9、检查锅炉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10、检查锅炉水位、压力、温度、点火与火焰检测四大保护装置、燃料输送管道的泵与阀门等进行认真检查调试工作。11、以上各项检查正常后,按通主电源空气开关,打开钥匙开关,未经检查和试验合格的锅炉,严禁进行点火作业。三、启动锅炉:1、 触摸屏画面进入静止状态后,按“运行界面”进入控制画面,检查缺水保护、压力保护、出水温度、回水温度、排烟温度是否正常。2、确定要进行运行时,按“启动”键及“确定”键后,锅炉在温度控制状态下进入自动运行。四、燃烧器运行程序:启动燃气检漏风机
3、启动开大风门吹扫风压检测火焰检测关小风门点火(电火花及主气阀打开)火焰监控燃烧小火运行大火运行进入正常燃烧进入温度控制及各种保护。在锅炉运行中出现缺水、超压、燃气泄漏、熄火、低气压、排烟温度过高等, 锅炉将自动停炉并报警, 应按“消音”后查清原因, 待故障排除后按“复位”键重新启动。锅炉从冷点火升到工作压力时,升温升压时间一般控制在 34 小时。当锅炉压力升到 0.050.1MPa 时,应冲洗锅炉压力表;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 时,应关闭锅炉上空气阀并检查安全阀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锅炉压力升到 0.20.25MPa 时,对锅炉要进行一次排污试验,排污时锅炉水位应
4、高于正常水位,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锅炉压力升到 0.3MPa 时,要全面检查锅炉受压元件的紧固部件,如人孔、手孔、检查孔和各法兰连接的螺栓是否松动,并进行一次热拧紧。锅炉进入正常运行阶段时,锅炉司炉人员要加强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与仪表和辅属设备进行监控,认真搞好锅炉及辅属设备的巡回检查和及时填写运行记录。五、停炉工作:1、在确定需要停炉时,按“停炉”键,燃烧器将停止工作。2、将锁匙开关打到“关”,把总电源空气开关打到“分”,除紧急停炉外,一般不应采取先切断总电源的方法进行停炉。3、关闭燃气阀门。六、锅炉的控制设定:1、锅炉控制温度及控制方式等参数,一经设定后不得
5、随意调整或更改。2、将触摸屏画面进入“主页”,在“系统设置”按密码进入“功能设置”,再进入可更改的设定, 将需要更改的数据设置为可更改后, 返回到“运行界面”,方可进行数据及控制调整,直接按要调整的 温度及控制的数字或文字进入调整画面,设定后应返回到“功能设置”,将数据设置为不能更改。3、可调整更改的数据及控制有:(1)出水温度、回水温度、超温停炉温度、自动启动温度、自动大、小火转换温度、恢复大火运行温度等。(2)风机可手动及自动(通常要求设定为自动) 。(3)负荷可手动及自动(通常要求设定为自动) 。(4)控制方式可设为出水温度控制及回水温度控制(通常要求设定为出水温度控制) 。(5)排烟温度通常设定为 250,当排烟温度超过 250时锅炉不能启动,待查清原因排烟温度降到 200以下后方可重新运行。(6)锅炉有压力控制及缺水保护,压力控制保护可调整。七、锅炉保养:1、定期检查燃气过滤器。2、循环泵工作时,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手动检验。3、风机口不能有可卷入锅炉的垃圾及灰尘等。4、水位表及压力表弯管不得堵塞和泄漏。5、保养完成后,锅炉整机不得有漏水、漏气、漏电等现象。八、紧急停炉:遇有燃气突然泄漏、锅炉突然超压、大量缺水或其它突发紧急情况,如锅炉未自动停炉,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迅速按下锅炉操作面板上的红色按钮,关闭燃气管道总阀门,切断锅炉房总电源,向主管领导迅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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