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1 氧气瓶使用安全规程1 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坚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2 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0.10.3MPa,严防空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3 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4 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5 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6 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
2、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7 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0 米。8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气瓶的减压器应有专业人员修理。9 氧气瓶禁止与一切油类接触,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开氧气瓶阀,以防引起爆炸。10 氧气瓶应距离火源 1O 米以上(如环境所限,在 10 米以下时应采取防火措施),距离乙炔发生器 10 米以上,距离暖气或其它热源也应在 1 米以上。放置氧气瓶处所在温度不得超过 35 度。11 夏季露天作业时,氧气瓶须放在通风处,用隔热材料遮盖,严禁日光曝晒。12 氧气瓶绝对禁止与电焊机的钳子线或地线接触, 更不
3、准用氧气瓶作导线或托滚使用。13 氧气瓶的气体严禁全部用完, 应当有不小于 0.1-0.3MPA 的余压。 并将空瓶个别存放,做好标记。14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运氧气瓶或乙炔瓶。15 氧气胶管,外径 18 毫米,应能承受 20 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为红色。16 氧气瓶上必须有二个防震橡胶圈。 氧气瓶应与易燃、 易爆物品分开存放。17 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扳手上不得沾染油脂。18 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19 氧气瓶装减压阀前先开风门将脏物吹除,开闭气瓶风门和减压阀时,人体及头部要在侧旁,不准对立。氧气表装上后应用扳手拧紧,丝扣至少拧5 扣以上。20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拆下氧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并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定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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