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熄焦锅炉工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目的1.1 为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2 适用范围2.1 本规程适用于干熄焦锅炉操作工。3 工作程序3.1 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系统防爆口,水位表,阀门等必须灵活、安全可靠。3.2 锅炉运行时,经常检查运行情况,严禁锅炉带病工作。3.3 锅炉要保持正常水位,运行中不得进行补焊,防止汽水喷出伤人。3.4 锅炉运行中,严禁缺水、满水,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立即停炉。3.5 锅炉严重缺水时,即水位表看不见水,用叫水法仍不见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3.6 锅炉排污或冲洗锅炉汽包液位计时,要
2、与中控取得联系。3.7 开关阀门时带好手套,身体侧向一边,防止蒸汽烫伤。3.8 禁止站在蒸汽放散和管道法兰处,开关蒸汽阀门不能用力过猛。3.9 管道检修或清扫时,禁止站在防爆口处、法兰间隙或出口,待设备内彻底后方可开始检修或清扫。如需对锅炉及其管道进行动火检修时,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手续,并确保各处压力泄压彻底、吹扫彻底。3.10 进入锅炉内检查或检修,必须完全停止干熄焦的作业,将干熄炉内的红焦完全熄灭。经测定确认锅炉内 CO 浓度小于 50ppm,O2 含量大于 18%后方可作业。3.11 上下楼梯必须慢行,抓紧扶手,严禁奔跑。要保证现场照明完好,如发生停电时要带好便携式照明设备。3.12 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每月做一次放气试验检测。严禁任意提高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压力表每年经有资质的单位校验一次,确保完好。3.13 运转部件接头的防护罩应完好,严禁运行中打开。电气绝缘部分要保持干燥;各类电器设备接地良好。3.14 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每年对锅炉整体外检一次,每两年内检一次。4 本规程未涉及到的操作或维护事项,必须制定可行的安全方案,报厂安全管理部门和厂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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