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的使用、存储安全操作规程1、乙炔瓶在使用、存储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 40,超过时要采取措施。2、乙炔瓶使用时严禁敲击、碰撞、禁止斜放、平放。3、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暴晒,距明火一般不少于 10米。4、瓶阀冻结,严禁敲击或用明火烤。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6、乙炔瓶和氧气瓶至少要保持 5 米距离。7、使用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器。8、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1.5kg/cm2;输入流速不超过 1.5-2.0m3/时瓶。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最少留有 2.5kg/cm2 残余压力。11、在使用现场,存储量不得超过 5 瓶。12、存储间距离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 15 米,不准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13、存储间应通风良好,有降温设施,避免阳光直射。14、乙炔瓶保存要保持直立。15、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间储存。16、存储间要有专人管理,设有“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17、乙炔瓶进库后,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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