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信号工安全行为规范讲解了立井信号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遵循的一系列安全规定,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文件指出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禁止在罐笼等提升容器运行过程中进行交接班,只有在设备完全停稳并发出定点信号后才能进行。文件描述了信号工需要与把钩工密切合作,在确认乘人和装罐情况正常之后才能发送信号,并且强调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室,要持续关注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上报领导处理隐患。此外,立井信号工安全行为规范还提到当收到不明信号时不得随意发出开停指令,需通过备用信号或通讯设备确认后再操作。同时,规定开车信号发出后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特殊情况改变信号前必须先发停车信号。最后,要求当班期间认真记录信号发送故障等内容。立井信号工安全行为规范适用于煤矿、金属矿以及非金属矿等矿山企业中从事立井提升作业的信号工岗位。这些规定为信号工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导,帮助他们避免因误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无论是新建矿山还是已有矿山的企业,只要涉及到立井提升系统,都应当依据此规范来培训信号工,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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