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矿长是 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一通三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一通三防工作或造成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把一通三防工作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重要内容,把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每月组织一次对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对一通三防B 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证一通三防工作发挥主导作用。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二、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一通
2、三防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在组织审查平衡矿井采掘关系时要优先考虑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学安排布局,做到系统合理、可靠。每月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例会,听取通风科、各生产部门等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工程完成情况的汇报,掌握矿井瓦斯、煤尘、防火重点区(面)情况,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即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做到措施、人员、时间落实。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文件、指令组织审批有关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组织审查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综合防尘、防灭火等系统设计,做到系统完善,设施齐全,装备先进,安全可靠。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
3、艺,依靠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一通三防工作提高。定期检查、考核分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落实和贯彻执行情况。要亲自安排矿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掌握安全费用落实情况,要使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改善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等方面。对计划和工程完成情况要督促检查,及时平衡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和参加每月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和每季度本质安全体系验收工作。参与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反风演习工作,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一通三防工作全面开展。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安排采掘工作面生产前对煤层瓦斯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实施计划,按规定执行三同时。组织通风部门
4、每年按期编制瓦斯综合治理滚动三年规划,定期修改上报。三、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矿长主管矿井安全,参加一通三防安全办公会议,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与一通三防相关的工程进行协调、平衡,确保一通三防安全。四、机电副矿长督促各部门加强机电管理,保证矿井通风设备正常运转,杜绝电气设备引爆火源,督促机电部门管好用好井下各种机电安全保护装置及矿井一通三防系统安装、维护、检修工作的协调平衡和安排。督促相关部门管好、用好地面主扇、井下局部通风机、监测监控等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更换井下非防爆设备、非阻燃电缆、皮带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
5、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制度,不合格严禁入井使用,设备要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参加矿井年度反风演习,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检查,保证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隐患应及时整改。五、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总工程师负责。在所分管范围内要把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灭火等重大事故发生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定期检查分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通风副总是矿分管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的具体领导者。主要负责:1.协助总工程师主抓一通三防工作。当总工程师不在时,受总工程师委托处理有关一通三防工作。2.要 掌握一通三防各系统运行情况,掌握通风、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等薄弱环节和重点管理区
6、、重点工作面隐患情况,安排对隐患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负责安排和指导通风系统调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抽放规划、自然发火防治等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和方案的编制审核。3.应协助总工程师抓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重大隐患处理、安全技措资金使用五个关口。4.经常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业务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信息,帮助矿井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采掘副总要协助总工程师把好生产设计布局关。安排采掘接续时要充分考虑一通三防部门意见,合理确定采掘布局方案。在组织会审矿井各采掘设计、规程、措施的同时要审查矿井一通三防各系统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变更采掘计划时要征求通风部门意见。机电副总要要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机运技术管理工作,保证通风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加强三专两闭锁的检查工作,杜绝因机电造成的无计划停风。2.加强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确保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坚决杜绝井下电气失爆。3.加强矿井瓦斯抽放、注氮、注浆等一通三防系统设计及设备安装、维护、检修工作,平衡和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出现各种机电方面的问题。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