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工作面各项参数管理制度一、挖掘机采装、剥离的台阶高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我矿岩土剥离及煤炭采装台阶均无需爆破,故要求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2、我矿多采用下挖下装车的采装方式,当有必要采用上装车作业时,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3、安监部每月巡查现场,发现台阶高度超过规定高度,每隔 100m 为一处,每处罚款( )元。二、露天采场边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最终边坡(包括工作帮、非工作帮和端帮)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我矿设计台阶坡面角为 70,最终边坡角为23)要求
2、,误差不得超过 0.5%,否则每隔 100m 为一处,每发现一处罚款( )元。2、坡面必须保持平整,在 30m 长度内,误差不得超多 2m,发现一处超限罚款( )元。3、最终边坡坡顶不得出现 0.5m 及以上的伞檐,每隔 30m 为一处,发现一处超限罚款( )元。三、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必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线路、电信线路、供水管路、排水沟等的正常布置。2、必须满足设计(当前我矿处于采剥外包阶段,最小平盘宽度为 35m,通路平盘宽度 25m;实现采剥自营后,最小平盘宽度为 65m,通路平盘宽度 45m)要求。3、安监部每月巡查现场,以 100m 为一个监察区,
3、工作平盘宽度小于设计最小平盘宽度的,每处罚款( )元。四、采剥工作面必须保持平整,在 30m 长度内,误差不得超过 0.5m,一处超限罚款( )元;工作面上的浮煤、浮货必须及时清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 )元。采装设备操作管理五、我矿现采用单斗-汽车工艺,单斗挖掘机向汽车装载应遵守下列规定:1、汽车在进入装车地点之前,必须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之外的停车场等进。2、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对于大块矸石与煤块必须使用破碎锤先行破碎方可装车。3、单面装车(挖掘机只朝一个方向装载汽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鸣笛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鸣笛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双面装车
4、作业时,正面装车(汽车从挖掘机司机室一侧进入装车地点)汽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汽车从挖掘机非司机室一侧进入装车地点)应由勺斗引导汽车进入装车位置。4、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要用细碎物料作为第一勺装入车厢内垫底,以保护车厢底板;卸载时应尽量放低勺斗,其斗尺距车厢底板不得超过 0.5m,严禁高吊勺斗装车。但亦不可为了降低勺斗而使勺斗的重量及物料的重量一起压在车厢底板上。5、装车时严禁挖掘机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6、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载、超载。7、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装车行为,每次处于罚款( )元。六、单斗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遇到的五种不正常情况及必须采取的三点措施:五
5、种不正常情况:1、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2、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3、有冒落危险的火区。4、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遇水有可能被淹。5、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必须采取的三点措施1、停止作业。2、撤到安全地点。3、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当遇到上述的“五种不正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全面的执行“三点措施”,违者处于罚款( )元,并要一定程度上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七、操作单斗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2、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3、在回转或挖掘工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4、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
6、行挖掘。5、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严禁将挖掘机作为其中设备使用。6、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到作业半径之内。7、有违上述六条者,处于罚款( )元。八、两台及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我矿属于汽车运输,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以半径较大者为准)的 2.5 倍,并制定安全措施(所谓安全措施即特定生产作业环境中出现的有碍安全生产而现有安全规程及制度中又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时,生产技术部门针对现场安全实际,制定并由生产技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门审批的临时性安全规定)。2、两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设备、设施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3、对于不遵守上述两条规定的操作人员以及没有及时制定安全措施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于罚款( )元与( )元。九、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与单斗挖掘机尾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m;单斗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十、单斗挖掘机行走和升降段应遵守下列规定:1、行走前应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2、应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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