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 1000 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眼、装药,罚主管队长 300 元、跟班队长 500 元。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全,罚主管队长 300元、技术负责人 500 元。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 100 元。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 1000 元,技术负责人1000 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2、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 元 ,跟班队干停工学习。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 100 元。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 30 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 100 元。10.锚、网喷支护中金属网不按设计要求铺设、绑扎、搭接,每片罚 50元。11.不按设计要求架棚的,罚施工单位 50 元/棚。12.喷浆前不冲洗岩帮,罚责任人 50 元。13.干打眼者,责任人停工培训,每眼罚当
3、班跟班队干、班长各 200 元。14.架棚巷道或拱顶不按要求接顶、背实,罚跟班队长、班组长各 100元。15.掘进工作面控顶或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停工学习。空顶作业的,按照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锚喷巷道不按要求洒水养护,罚队长,技术负责人各 50 元。17.工作面耙矸机使用时,必须安装牢固,否则罚跟班队长 200 元。18.耙矸机缺护栏、缺腿子、导向滑轮挂在棚梁或支护锚杆上,每处罚100 元。19.耙矸机停机时,必须摘掉回头滑轮,取下操作手把,从电源开关上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20.斜巷使用耙矸机时,必须用地锚和钢丝绳锁牢,夹道器必须上紧,否则每项罚跟
4、班队长 300 元、钳工 200 元、司机 100 元。21.耙矸机使用时,在耙斗行程之间及耙斗前 6m 范围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它工作,违者责任人停工学习。22.耙矸机及综掘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罚款 100 元。23.耙装机、刮板机、胶带运输机停用后未二级停电的责任人停工学习。24.工作面锚索滞后,跟不上进度和不按要求打注,罚跟班队长 200 元、班长 100 元。25.锚索不加压或不及时加压,罚跟班队长 200 元。26.使用锚索机、锚杆机和帮锚机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衣服、扣子、毛巾等必须扎好,否则每项罚款 100 元。27.使用锚索钻机、锚杆钻机钻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操
5、作者严禁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内侧,违者每项罚款 100 元。28.掘进工作面没有专用敲帮问顶记录本的,罚款 500 元;记录本不如实填写,造假的,罚款 500 元;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罚款 100 元。29.擅自改变锚索、锚杆长度,罚责任人 1000 元,并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严禁使用不直的锚杆和钻杆,否则罚款 100 元。31.喷浆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违者停工学习。32.使用综掘机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否则罚款 100 元。33.综掘机作业一个循环时,退出窝头收回稳定器,放下铲板,由外向里扒装浮煤,否则罚款 100 元。34.综掘机遇断层时,严禁强行割岩石,违者罚司
6、机 300 元,跟班队长500 元。35.未严格执行放炮措施,强行割岩或放炮时设备保护部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跟班队干停工学习。36.综掘机停用后,必须退后工作面 5m、截割头必须进行防护,否则每项罚款 100 元。37.综掘机停用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38.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综掘机钥匙、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39.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一处罚款 200 元,责任人停工学习。40.工作面施工没有按标准使用风水绳标志牌的,对责任人、跟班队干停工学习。41.标志牌若有破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 200 元/个。42.岩巷工作面风水绳标志牌数字或汉字不清晰没有进行更换或处理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 100 元。4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开工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支护施工前、割煤后、安设前探梁前、初喷前、架棚前等,检查发现工作面有活矸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处理继续作业的(大块矸石以及后巷开裂喷浆层300300100mm 超过 2 块,500500100mm 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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