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灾区行动安全规定救护队灾区行动安全规定1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救护队员不得少于 6 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2救护小队进入窒息区工作时,必须携带备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和不低于 18 M Pa 压力的备用氧气瓶 2 个,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备用袋。队员在什么地点和时间佩用好氧气呼吸器和脱下呼吸器休息都必须听从小队长的命令。3在井下巷道行进时,正、副小队长走在头尾,队员走在正、副小队长之间,正、副小队长以音响信号联系。4在窒息区工作时,队员必须保持在彼此能看到和听到音响信号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个人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小队长派出工作的队员不得少于 2 名。5在窒息区工作的队员,都必须知道后备小队的所在地,经常观察自己的氧气压力,节约使用氧气,不准任意使用手动补给阀。6小队长要了解队员的体质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使用情况,按规定撤退和休息。7抢救遇险人员时,要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首先将受伤、窒息的人员运到新鲜空气地点进行急救。对于已经牺牲的人员也要陆续抬出。8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一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 4h ,才能重新佩戴呼吸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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