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定l、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装置、信号系统、安全标志和人员管理等。2、机电副矿长(副总)对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矿生产办要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档案和图牌板。督促实行包机制,要责任到人,在现场挂牌留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3、矿井轨道运输每半月由矿组织一坎安全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4、巷道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技规定设置躲避峒室和壁龛合理选用绞车,针对各斜巷的自然特征,通过验算,规定拉车数,制成牌板挂在上下部车场把钩
2、峒室内,并严格执行。倾斜巷道行人坡度超过 1 8 度时必须有台阶,超过 2 2 度时要加装扶手。1、运输轨道的铺设质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舰程,359 条规定执行。轨道的轨型、轨枕、道岔和上下部车场等都必须符合技术规定。2、提升斜巷与行驶机车平巷中的危险区段必须设明显报警装置。3、轨道运输的安全距离要达到以下要求;矿车一侧距巷道与(管道)的距离不小于 300 毫米,人行道宽度不小于 800 毫米,其它安全距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有水的、坡度单一方向的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畅通,不冲泡道床,起伏不平的巷道要在合适的位置打沉井,保证道床的干燥整洁,4、倾斜井巷托绳轮的安装要符合以
3、下规定:上变坡点处应装设直径不小于 250 毫米,轴径不小于 40 毫米,宽 300 250 毫米的托绳轮;斜巷闽道上适当位置加装直径不小于 150 毫米。轴径不小于 22 毫米,宽不小于 200 毫米的托绳轮;在巷道转弯处应装设能转动的立导绳轮。严禁钢丝蝇与道板、轨道、巷道壁和顶梁及支架磨擦,禁止使用不转动的各种物品代替托绳轮或导绳轮。l0、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要达到优良品,枕木必须是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其它线路轨道要达到合格品,取消杂拌道和非标准道岔。枕木应为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底板为岩石的巷道可以使用铁枕木,但要保证上、下平面的宽度不小于 9 o 毫米,与钢轨接触处要有胶垫减震。11、倾斜井巷
4、中使用串车提升时,巷道倾角大于 6 度且斜长大于 50 米的轨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70 条规定使用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其它轨道在上变坡点上方要设一组常闭式阻车器,其下部可以不设挡车器;绞车滚筒直径为 1.2 米(及以上的,斜巷上部挡车器要与绞车实现联动闭锁;兼做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井可靠地锁住12、井下绞车的安装,服务期限超过 2 个月的必须按底 板岩性设计基础,浇灌水泥基础,固定要牢固可靠。服务期阻少于 3 个月的绞车必须有基础座,用四根合适的柱子打压顶柱(底板岩性好可用锚杆固定),压顶柱的下部要牢固地压在绞车基础座上,上部要顶
5、在巷道顶板的基岩上,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应尽量与轨道中心线重合13、井下绞车最突出部位与矿车最突出部位的横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0 毫米,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250 毫米,绞车司机侧应有 l 平方米活动范围,绞车峒空高度不得小于 1.8 米,峒室地面不得有杂物。14、绞车牵引用钢丝绳头要用专用的绳卡子固定在滚筒规定的部位,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应排列整齐,牵引钢丝绳的钩头要采用合格的鸡心环,严禁用绳扣代替鸡心环或钢丝绳打结。使用中的绞车必须零部件完整齐全,制动系统灵括可靠,电气部分符合防爆要求,钢丝绳要指定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15、牵引钢丝绳钩头与矿车的联接及矿车间的联接装置,其
6、状态和安全系数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管理细则”的要求。凡提运超长设备和材料时,其相互间的联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的要求,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牵引钢丝绳的使用和日常维护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力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6、斜巷轨道运输,必须按规定安设防爆型或本安型信号装置、红绿灯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显示牌。每条巷道的红绿灯信号应指定某一固定岗位集中控制,虹绿灯信号与绞车电源实现闭锁。井下巷道应设路标、巷标、警标、岔位指示器,关健部位的道岔全部实现司控。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及双线人车站必须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17、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47条规定,机车的闸、灯、铃、连接装置、撇砂装置必须完好,蓄电池机车的防爆部件必须完好,机车必须有门,行驶中司机不准将头和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18、机车通过风门区域时,必须发出声光信号,过弯道、巷道交叉口、峒室门口、道岔等部位时,必须减速并鸣笛;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把,抱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机车在运行中如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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