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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x

1、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具体要求与管理规范。文件详细描述了综放工作面瓦斯排放巷或尾巷的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安装要求,以及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报警装置的规定。同时明确指出,瓦斯传感器的具体装设位置、参数设置、断电范围由通风科确定,并需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而监测监控系统人员负责安装与调试。此外,制度中提到矿井主要风巷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的重要性,以防止风流短路确保工作面风量;矿井机电硐室特别是高压变压器等高发热设备上空应安设温度传感器,当温度超过30摄氏度时发出报警信号。对于不能进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装置的区域,可采用单体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且安

2、设瓦斯传感器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文件还强调对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等控制的开关启动器工作状态进行监测,掌握瓦斯浓度超限后被控开关是否断电,具体方法由总工程师确定。该制度规定了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图形显示器或模拟盘的要求,且中心站计算机(及分站)电源应由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系统使用、维护遵照原煤炭工业部相关规定执行,采掘工作面瓦斯探头移动由调度室负责,严禁擅自停用并保证正常运行。监测系统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装、搬迁、回收,并填写相关记录。系统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至12个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不间断监测,确保

3、设备功能正常,原始数据保存一年以上,并能生成各类图表供分析使用。值班负责人每日整理信息打印重点日报表,相关部门经常组织专业人员分析数据,结合井下动态制定防治措施。易损设备保持20%备件,通风科每月检查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安全监测项。系统设置种类、位置等需符合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故障处理要及时并采取安全措施,瓦斯探头更换操作有严格步骤,每七天调校所有瓦斯探头及其它监测装置,校验工具、仪表等需准备充分,注意室内通风良好,校验完的传感器放置标注合格与否,认真填写调校记录,通气试验24小时后方可下井安装。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涉及矿井开采作业的企业,尤其是地下矿山企业。该制度特别针对那些具有复杂通风系统和潜在瓦斯风险的煤矿,旨在为这些企业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方案。这不仅包括大型国有煤矿,也涵盖了地方中小型煤矿。适用对象涵盖从高层管理人员到一线操作工人的各个层级,如负责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维护的技术人员,日常巡查与数据记录的工作人员,还有制定安全策略的决策层管理者。通过遵循本制度,企业能够有效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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