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控制潜在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及生产建设顺利进行而设立的相关制度。矿山企业的危险源包括有坍塌、倾覆、压埋场所,发生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场所,高空坠落危险场所,提升吊运系统危险场所,被车辆伤害场所,触电危险场所,灼烫伤危险场所,机械绞碾碰挤和撞击场所,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场所。对这些危险源(点)进行分析评价,涵盖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机制,评价已辨识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估危险条件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结果与安全目标值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进一步措施降低危险水平。依据危险程度、
2、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严重性将危险源分为三级管理与控制,并针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严格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组织措施严格监控管理。各级安全检查活动中,将三级危险源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通知书督促整改复查验收,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公司副职负责限期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部分,需要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参阅现有预案进行危险分析,评估应急准备和能力完成预案编制,提出落实更新培训演练计划,同时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矿山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开采及相关作业的企业或单位。该制度不仅面向一线操作人员,还涵盖了管理层和技术支持团队。从矿长到普通员工,从生产部门到安全管理部门,所有参与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都需要遵循这一制度的要求。此外,它特别适用于存在潜在危险因素的特定工作环境,如地下采矿区、露天矿区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区域。对于希望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标准,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的矿山企业来说,这套制度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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