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掘进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 1 条协助技术科科长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技术政策、法规、条例及指示精神,在技术科科长及矿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掘进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监督工作。第 2 条负责掘进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协助分管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第 3 条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知识优势,积极与掘进工程师、掘进技术员及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交流意见,指导研究掘进方面的技术工作,确保分工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第 4 条参加本专业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掘进方面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第 5 条负责组织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第 6 条六、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生产关键问题。第 7 条七、负责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第 8 条八、负责上报掘进报表、技术总结。第 9 条九、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负安全技术责任,协助技术科长抓好安全技术工作。第 10 条十、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第 11 条十一、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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