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掘进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 1 条在技术科科长和掘进副科长的领导下,抓好全矿的掘进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第 2 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掘进方面的规定。第 3 条负责掘进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参与掘进作业规程的会审,对掘进工作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第 4 条积极深入现场,掌握现场生产情况,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对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第 5 条参加掘进工作面的质量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掘进方面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第 6 条负责本专业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组织参加本专业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第 7 条负责掘进工作面支护选型及支护管理工作,积极引进掘进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第 8 条负责审查掘进方面的报表和技术总结,做好质量分析活动。第 9 条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掘进副科长抓好安全技术工作。第 10 条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第 11 条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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